高邮: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等规定,扬州金之茂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261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业户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件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自取得经营许可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一百八十日未经营,现对上述业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
公告时间自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7日。
相关经营业户或利害关系人存在正当理由或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提出;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及未提出有效异议的,依法予以注销。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自行作废。联系电话:0514-84661528。
特此公告。
附件:拟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业户名单
高邮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07月28日













